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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>>视点>>专家访谈 >> 郑风田:乡村振兴战略给乡村企业带来哪些新机遇

       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使未来我国乡村的发展展现出了巨大的空间。那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推进乡村企业发展,与曾经的乡镇企业发展有何异同?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?又该如何汲取乡镇企业发展的教训、避免其后来衰落的命运?

       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
 
 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,我国农民因陋就简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。在当时的稀缺经济下,乡镇企业充分利用农村的资源以及城市退休工人的技术力量,迅速发展壮大起来,做到了在国民经济中“三分天下有其一”。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,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,标志着我国乡村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,也预示着一个以乡村振兴为基础的新时代即将到来。

 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,为企业家提供了新的舞台。我相信如果利用好这次机会,会如同上世纪改革开放给乡镇企业提供的发展机会一样,让农村再次成为企业家一展身手、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片沃土。

  2017年2月5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》发布,提出“壮大新产业新业态,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”。这一文件被解读为“要像当年抓乡镇企业一样抓新产业新业态,使之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增长点,成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新的动力源,再在农村来一次新的‘异军突起’,让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天地、农业成为令人向往的产业、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”。

  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,“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,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”。实际上,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在于“三农”领域缺资金、缺人才、缺机制,企业下乡刚好可以弥补这些历史欠账。

  第一,“产业兴旺”要求为质量兴农与绿色兴农提供了机遇。过去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缘于产品产量的不足,由于计划经济的层层管制,供给远远赶不上需求,乡镇企业通过提供产量、满足短缺经济需求而发展壮大起来。而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,在数量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,又提出了提升质量的新需求。质量兴农要求发展不同于传统农业的新式农业,为农民创业提供了新的机遇。

  我国过去的农业产业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,第二三产业相当弱小,而未来社会需要一二三产业融合,这为那些融合一二三产业的人带来巨大的机会。这些机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:

       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,延长产业链、提升价值链、完善利益链;

       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,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;

       农产品产后分级、包装、营销,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;

       发展休闲观光园区、森林人家、康养基地、乡村民宿、特色小镇等项目。
 
       总之,质量兴农是一个系统,有诸多的模式,谁能把这些模式建立起来、让消费者信任,谁就可以抓住机会、取得事业的成功。乡村的共享经济、创意农业、特色文化产业有着无限的机会,需要有心的企业家去开拓。

  第二,“生态宜居”要求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染治理提供了机遇。

  比如水处理带来的机遇。以厕所革命为例,过去农民家以旱厕为多,由旱厕转为水厕,背后依靠的是污水处理系统,仅此一项就会带来巨大的需求。笔者曾去过河西走廊的一个乡村,3000人的村庄,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价格为60多万。我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,其中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的还很多,仅此一项,就为从事农村污水处理的企业带来无限商机。

  垃圾处理也面临很大的机会。过去农民的垃圾没有分类处理,未来要把这些垃圾集中起来,这就需要企业去组织。

  宜居小镇带来的机遇也非常大,环境优美对城市老年人来讲是一个非常稀缺的资源,如果退休后到风景优美的小镇养老,远比留在空间拥挤、生活成本高昂的大城市生活质量高。把农村变得生态宜居,不但对农村居民有价值,也可以吸引一大批城里老人来此养老,使城乡人力资源能够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状态。无论欧洲还是日本,乡村小镇都吸引了不少城市老年人来此养老。我国这个产业非常巨大,有不少地区已经瞄准这个产业,比如广东清远、江西婺源等地。

  除此之外,当然还有其他的各种机遇,比如“治理有效”要求为平安乡村建设、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带来了机遇;围绕“生活富裕”要求,推进乡村教育、医疗、社保发展的空间很大;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,让乡村人民过上城里的好日子,离不开农村基础设施的大力建设。

       乡村企业发展面临着人才、土地等政策红利和现实需求

  第一,人才下乡政策释放的红利。近几年来,不少人回乡创业,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,不但自己致富,而且还让当地获得飞速发展。

  目前,很多地方为了吸引人才和投资,都制定了非常优惠的政策、提供了优厚的创业条件,为人才下乡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。当然,为了农村新业态的“异军突起”,还应该在人才培养上下功夫。现有的美丽乡村建设、乡村旅游建设不能盲目地套用城市的发展理念,迫切需要高等学校、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、乡村住宅设计等相关专业和课程,培养一批专业人才,扶持一批乡村工匠。

  第二,土地和惠农金融服务政策释放的红利。比如宅基地的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全国有近3亿亩宅基地,三分之一闲置,如果用好这部分资源,将会带来很大的发展空间。再比如中央的惠农金融服务政策,农民的宅基地与房屋过去不能抵押贷款,现在改革试点的地方已经可以抵押贷款了,这为未来农村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。

 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“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,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”,“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”,“允许通过村庄整治、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、联营等方式,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”。这些土地政策的突破,为农村休闲农业及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
  第三,农村的绿水青山、田园风光、乡土文化、土特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非常大。每年的节假日,大量城市居民到农村旅游,乌镇、周庄等地人山人海,但我国大部分的村庄还处在深闺人未识。由于缺乏外部资金的投入,不少农村虽然景色不错,但脏乱差的问题也很严重,缺乏建设和维护。

  前些年笔者去意大利考察,发现罗马的养老方式很有借鉴意义。不少在罗马市区工作的老人退休后“养老下乡”,到郊区买房养老。意大利的农村跟我国的农村相似,虽然建得很漂亮,但年轻人基本上都走光了,郊区农村变成了“空心村”。年轻人和老年人的最大区别在于,年轻人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去,而老人更喜欢清静的地方。罗马农村的年轻人大部分都跑到市区人多的地方工作去了,那里的工作机会也比较多,收入会更好些,这样郊区农村的房子就空了下来。在市区工作的老人退休后会更喜欢到清静、人少而环境质量好的地方,郊区农村刚好满足这些条件,所以罗马的老人自然就选择了“养老下乡”,即退休老人选择从市区移到郊区去买房子养老。这自然为乡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。

       地方政府要改善农村创业环境,吸取乡镇企业发展的教训
 
  首先,地方政府要改善农村创业环境,吸引人才回乡、下乡创业,吸引城市资本下乡。近年来,欧美国家一直把完善农村创业政策、改善农村创业环境作为发展农村的一条重要准则。在美国,超过80%的新工作岗位是由小企业而不是大企业创造的,新的、年轻的企业已经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;澳大利亚45%的新工作机会是由新企业创造的;荷兰新创企业及高增长企业产生了超过80%的新工作岗位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机遇下,地方政府要吸引人才和资金,就要大力改善创业环境,让企业家植根于乡村,成长于乡村。

  在目前我国农村的创业环境中,还存在卡、压等各种问题。世界银行一份调查显示,我国中西部的部分地区,中小企业注册和办理执照的手续过于复杂、费用高昂,而且不够明确,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对企业的检查过于频繁,与生产无关的、干扰式的检查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,使企业管理者不能专心于企业发展。

  近年来,笔者所带领的研究小组在全国进行的广泛调查也发现,我国不少地区包括苏南,农村创业环境与上世纪八十年代相比并没有明显变好,城乡创业环境的差异在逐步拉大。农民在创业时要面临诸多障碍,包括用地、环保、税收等层层审批,使农民新办企业异常困难;各地片面招商引资,对外来资金许诺种种优惠,而对本地农民创业则设置诸多障碍,形成“一个乡镇,两种制度”,农民遭受“非国民待遇”;农民融资贷款困难;等等。

  如何清除农民在创业时面临的各种困难与障碍,把农民的创造力解放出来,是未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。未来我国应该制定国家层面的激励农村创业的政策框架体系,并通过解除各种管制来改善农村创业环境,比如设立农民创业基金、提供各种融资贷款服务、创业教育与培训、减轻农民创业的行政管制和税收负担等,通过重振我国农村的创业活力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,带动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。

  其次,推进乡村企业发展要探索多种模式,要吸取当初乡镇企业改制“一刀切”的教训。上世纪九十年代,随着乡镇企业弊端显现,许多地方开始对乡镇企业进行“一刀切”的股份制改革,导致很多集体资产流失,百姓没有分得任何股份,这也是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历史上最值得反思的事件。当然,其中也有一些村庄勇于坚持自己的发展模式,不但生存下来了,而且活得非常好。

  推进乡村振兴也需要多样化发展,要给企业提供各种机遇,一定要吸取过去的教训,避免“一刀切”,创造良好的环境,让企业成长壮大起来。对于企业家而言,要抓住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,积极投身到创业发展中去。

       (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)

指导机构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
主办机构: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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