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27)日,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获悉,市房管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建委、市规划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拍卖土地上配建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办法(暂行)》。根据该办法,配建租赁住房应全部为成品住宅,交由国有住房租赁公司运营管理。其中,租金价格和年度涨幅方面,配建租赁住房通过评估确定起拍租金价格,并通过竞价确定成交租金价格,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%。租赁合同期限方面,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签订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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